影视传媒公司申请条件
2018-03-19 18:25:16 来源:web
近来年,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异常火爆,在北京工商注册部门我们了解到,作为文化传媒的传播口,也在盛行着今天关闭一家,明天新成立好几家,大有杀了夏明翰,还有后来人的趋势,那么成立
近来年,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异常火爆,在北京工商注册部门我们了解到,作为文化传媒的传播口,也在盛行着今天关闭一家,明天新成立好几家,大有杀了夏明翰,还有后来人的趋势,那么成立影视传媒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呢?
一、设立公司所需条件:
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五条、第六条);
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;
.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;
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。
二、申请办理程序:
.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和《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》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;
.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;
. 主要人员材料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:
(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;
()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。
.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;(第七条 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申请报告;
(二)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
(三)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;
(四)主要人员材料:
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;
、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。
(五)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;
(六)办公场地证明;
(七)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。
.办公场地证明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;
.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)。
(八)持以上资料到北京工商注册部门进行登记注册,领取营业执照。
联系人:赵晓焕 电话: